寒風冷颼颼,民眾喜歡吃火鍋或湯圓暖身子,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1月份起到各大賣場、超市、火鍋店、及小吃店等販售場所,抽驗各式湯圓、餃類、丸子、凍豆腐、魚漿煉製品等42件,檢驗結果出爐僅有其中1件不合格,詳細名單已公布於衛生局網站。其中檢驗不合級的是龍潭區黃姓負責人所製售的小湯圓,被檢驗出防腐劑己二烯酸1.25g/kg超標,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款3萬元,並責令黃姓負責人暫停銷售。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iframe { margin:auto; display: block; }

    #LIST_START# #LIST_START#
  • 8591
  • #LIST_END#
>娛樂城 #LIST_END# #div-gpt-ad-1503996040247-0 > div { margin: auto; display: block !important; }桃園衛生局指出,己二烯酸雖是毒性較低的防腐劑,人體攝入後也多可經由代謝排出人體,但仍不可過量添加於食品中,因此呼籲食品業者,務必遵守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規定,一旦超標將罰3萬元以上、3百萬元以下罰鍰。另外,業者的湯圓、火鍋料及豆腐等製造、販售場所,也須符合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」,確保衛生安全,民眾在選購食品時,最好選擇完整包裝、有廠商名稱、有效日期等標示商品。 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,可撥打0800-285-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。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市售火鍋料、湯圓,僅一件不合格。圖/衛生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
48A5DA01699FEBFB
arrow
arrow

    susanua5up05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